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》(简称:反间谍法)是中国反间谍工作领域的一部重要法律。它对前国家安全法从名称到内容进行了全面修订,首次对具体间谍行为进行法律认定,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反间谍工作。其于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。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16号主席令予以公布。反间谍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,1993年2月22日通过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》同时废止。2023年4月26日,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修订,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[1]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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